適用范圍:
一、防爆電接點壓力表按GB3836.2010《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和GB3836.2 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 隔爆型電氣設備 “d”》的有關規定及相關標準進行設計,并經由國家的檢驗機構所審批的圖樣和技術文件進行制造。儀表的防爆類別為‖類隔爆型B級T4組,其標志Exd‖BT4。儀表適宜在有爆炸危險的場所內用來測量非結晶、非凝固的爆炸性混合物或各種無爆炸性的介質壓力。測量溫度低于70℃的介質壓力。并通過電氣信號裝置與具有相應防爆
二、 儀表結構與防爆原理
1.儀表由隔爆外殼、測量系統、電接點組、調節裝置和出線盒等組成。
儀表的隔爆外殼具有良好的隔爆性能,因此對在正常工作過程中由于火花或電弧的影響,除了能承受殼體內部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在一旦引起爆炸時產生的爆炸壓力外,并能有效地阻止由此產生的熱能向外順利傳播,而只能在殼體內部沿著隔爆接合面的微小縫隙處緩慢地向外擴散。這時,傳至殼體外部的瞬間溫度已降低到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燃點溫度以下,故不會導致傳爆。
2.儀表的工作原理是基于檢測元件(測量系統中的彈簧管)的彈性變形,通過機械傳動使之帶動電接點組中的觸頭產生相應的動作(閉合或斷開)以使控壓系統中的電路得以接通或斷開,從而實現自動控制報警和現場指示的目的。工作中,當表殼內部的可燃性混合物因受火花或電弧(電接點壓力表的電氣信號裝置所引起)等作用而發生爆炸時,不會引起儀表外現場爆炸性氣體的爆炸,從而達到防爆的目的。
三、 儀表測量范圍,度等級,電氣參數見下表
外殼公稱 直徑mm | 測量范圍MPa | 度等級 | 電氣參數 |
100 | 0-0.1; 0-0.16; 0-0.25 | 1.6 2.5 | 額定功率VA 直接作用式10 磁助直接作用式30 |
0-0.4; 0-0.6; 0-1.0; 0-1.6 | |||
0-2.5; 0-4; 0-6; 0-10; | |||
0-16; 0-25; 0-40; 0-60; | zui高工作電壓V 380 | ||
-0.1-0 | |||
-0.1-0.06; -0.1-0.15; -0.1-0.3; | zui大允許電流A 直接作用式0.7 磁助直接作用式1.0 | ||
-0.1-0.5; -0.1-0.9; -0.1-1.5; | |||
-0.1-2.4; |
外形圖尺寸如圖一所示
接線方法如圖二所示
圖二 接線示意圖
1、上下限設定指針----黃色線 2、上限導電針(觸點)----紅色線
3、下限導電針(觸點)----藍色線 4、接地
四、 使用、維護與檢修
1、儀表安裝的條件要求:環境溫度為-40℃~70℃,海拔不高于2000M(氣壓0.08~0.11MPa)。儀表應垂直安裝,并力求與測定點保持同一水平位置。
2、儀表的電氣線路接妥后,應旋緊壓緊螺母,認真檢查并應進行試動作。
3、儀表在測量穩定壓力時,可使用至上限的3/4;在測量交變壓力時則用至上限值2/3; 測量負壓時不受此限。
4、在打開出線盒或調節上、下限設定值范圍時,必須首先切斷電源。
5、儀表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應定期檢驗,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儀表如突然發生問題(彈簧管因滲漏而導致泄壓;觸頭熔焊或因嚴重氧化影響觸點通、斷的可靠性;指針松動或指示失靈等現象)時,則應立即予以檢修或更換。
6、儀表在使用過程中,應經常保持其干燥和潔凈。
7、儀表的防爆性能可靠與否,主要取決于隔爆外殼的承壓強度及隔爆面對質量情況。因此在進行安裝、使用及檢修過程中,務必注意隔爆面,切勿磕碰劃傷,特別是在拆裝儀表的接線盒或在對其進行全面檢修時應特別注意。在隔爆面上不允許涂漆。
8、檢修時,如用戶對隔爆電氣設備的基礎知識概念不清,對隔爆型儀表的結構特點與要求等不甚了解,切勿隨意拼湊或改裝,否則會有損于儀表的隔爆性能,如有必要可將儀表返回我廠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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